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之反洗钱知识篇(下)

来源: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时间:2020-10-12

三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
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,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:
1.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;
2.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;
3.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“替罪羊”;
4.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;
5.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。
四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
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,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。贪官、毒贩、诈骗分子、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,因此,不出租、出借账户、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,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五、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
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。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,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,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。然而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请您切记,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,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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